通知公告
2020年“上海标准”评价试点专业初评通过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关于本市推行“上海标准”标识制度的要求,自2020年5月份起, “上海标准”评价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经各单位自愿申请、形式审查、专业初评,下列单位申请的试点标准项目通过专业初评,拟进入专业终评程序,现予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 申请单位
1 监护型救护车配置规范 地方标准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2 CCP12量化披露实务标准 团体标准(国际) 全球中央对手方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3 学校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限量 团体标准 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
4 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用锗酸铋闪烁晶体 团体标准 上海市标准化协会、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5 SGEB1-2019金锭 企业标准 上海黄金交易所
6 先进封装投影光刻机 企业标准 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906型1000MW核电凝气式汽轮机 企业标准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
8 1000MW等级二次再热超超临界塔式锅炉 企业标准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9 3E级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企业标准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上海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线路运营要求 企业标准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至2020年9月30日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上海标准”评价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对所反映的具体问题应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并如实表述。信函有效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部门:“上海标准”评价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乐路1227号712室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电话:54045541
  联系邮箱:xux@cnsis.org.cn
  联系人:徐鑫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