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年“上海标准”公益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标准”标识制度是《上海市标准化条例》的创设性规定。2020年12月,本市按照“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发布首批10项 “上海标准”。首批 “上海标准”,覆盖金融服务、民生、集成电路、新材料、重大装备等多个领域,在各自领域内都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引领性,得到社会广泛好评,也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重视。
  为围绕城市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四大功能”强化、“四大品牌”“五个中心”建设、社会治理及民生服务等相关领域,进一步加大“上海标准”工作推进力度,现决定开展2021年“上海标准”公益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2021年4月15日13:30-16:30
  培训地点:兴华宾馆5楼兴华厅(华山路1226号)
  培训内容:“上海标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准备、培育及评价流程等工作实务介绍,首批“上海标准”获评单位代表经验交流
  培训对象:有意愿参与“上海标准”培育及评价的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及其他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
  参考资料:1.《关于推进“上海标准”标识制度实施的意见(试行)》(沪市监规范﹝2020﹞16号)
       2.《标准先进性评价通用要求》(DB 31/T1204-2020)
  注意事项: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参会人员务必佩戴口罩,签到时出示随申码,并配合测量体温。


“上海标准”评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培训回执

单位 部门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请于4月12日下班前反馈培训回执。邮箱:3473799741@qq.com
  联系人:周磊  54048133 13661974854
      华希 64220000-2506 1832123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