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年“上海标准”评价专业初评通过名单公示
  为持续贯彻“上海标准”标识制度,2022年度“上海标准”评价申请受理自2022年1月份启动,共收到申请标准评价项目46项。“上海标准”评价委员会已组织完成形式审查和专业初评,共有10个标准项目通过专业初评,拟进入专业终评程序,涵盖本市制定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数字化、高新技术、高端装备、航运、金融等多个领域。具体名单现予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 申请单位
1 疫苗冷链物流运作规范 地方标准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智能充电及互动响应技术要求 地方标准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3 药品生产数字化质量保证技术要求 团体标准 上海医药行业协会
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
4 虚拟现实异地多人协同技术规范 团体标准 上海市物联网行业协会
上海曼恒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 机器人研发与转化平台服务规范 企业标准 上海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6 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编制规范 企业标准 上海航运交易所
7 钢铁价格指数编制准则 企业标准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8 遥感用R01M-2.5型InGaAs探测器详细规范 企业标准 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9 大型邮轮薄板建造变形控制要求 企业标准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10 镍系低温钢菱形液货舱建造质量标准 企业标准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限至2022年9月16日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上海标准”评价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对所反映的具体问题应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并如实表述。信函有效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部门:“上海标准”评价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乐路1227号1205室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电话:54045541
  联系邮箱:xux@cnsis.org.cn
  联系人:徐鑫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