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2年“上海标准”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关于推行“上海标准”标识制度的要求,增强高水平标准标识度,打造“上海标准”品牌,有力支撑上海“四大品牌”“五个中心”建设,评价办公室于1月份启动“上海标准”评价试点申请工作。在申请、审查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2022年“上海标准”培育项目共32项(详见附件)。培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周期原则上为2年,自2022年9月5日起,至2024年9月4日止。培育期内,条件成熟的培育项目可即时申请正式评价。
  二、有关推荐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及专业学(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集团应共同做好培育项目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三、培育申请单位应积极推进培育项目制定与实施,并按照“上海标准”要求及程序,配合做好培育孵化工作。
  四、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创新处
  肇嘉浜路301号25楼2525室
  华希  64220000转2506分机,18321231347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长乐路1227号12楼
  徐鑫  54045541,13651707134
  电子邮箱:xux@cnsi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