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5年会展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2015-08-25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国会展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对标准的急迫需求,做好有关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即日起组织开展2015年度会展业国家标准立项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方向
根据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国发〔2015〕15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委会本阶段的标准编制重点方向如下:
(一)展览活动信息化领域
根据《意见》中“引导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新兴展览业态”的要求,制定展览会业务管理信息化及展览相关企业运营管理信息化所需的技术标准。
(二)展览活动配套支撑服务领域
根据《意见》中“发展以交通、物流、通信、金融、旅游、餐饮、住宿等为支撑,策划、广告、印刷、设计、安装、租赁、现场服务等为配套的产业集群,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高效的展览业服务体系”的要求,制定上述展览业服务体系上下游产业链的服务与管理标准,建立各相关领域的专业服务模式。
(三)展览场馆管理运营标准化领域
根据《意见》中“制订公开透明和非歧视的场馆使用规则,鼓励展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提高运营效益”的要求,制定具有全国范围普适性的展览场馆管理运营相关标准,为展览场馆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等一系列过程提供标准化模板。
(四)展览行业诚信标准化领域
根据《意见》中“推广信用服务和产品的应用,提倡诚信办展,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单位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制定展览行业诚信评估相关标准,建立展览行业诚信体系。
(五)展览行业统计领域
根据《意见》中“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展览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的要求,制定展览行业统计标准,从国民经济统计角度规范展览行业重要指标的收集、上报、汇总渠道。
(六)会议及节事活动领域
会议和节事活动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相比展览领域较为落后,当前阶段的主要研究重点包括会展领域的服务、管理、运营、诚信、统计类标准,以及节事活动领域的基础、通用方法、安全管理类标准。
二、项目征集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鼓励企业成为制定标准的主体,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坚持同一领域内多家企业联合起草的形式,确保标准的普适性。
(二)坚持专业细化原则。要求标准制定单位选择擅长的专业领域,确保标准技术内容符合当前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保证标准条款的可执行性。
(三)坚持重点保障原则。合理调配标准化资源,优先满足当前会展行业发展转型期间重点领域的规范化需要,循序渐进的解决行业对标准化的需求。
三、项目征集方式和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15年度会展业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各有关委员单位,重点企业、高校和学/协会,应结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对会展业标准的需求情况,切实做好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
(二)本次征集采用电子文件报送方式。请根据申报标准性质填写相应的《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3),发送至TC348@cnsis.org.cn邮箱。如有标准草案或标准大纲(一般包括标准的范围、结构及主要内容等,字数不限),可作为附件一同发送。
(三)申报单位应重视国家标准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评估。申报立项的国家标准要求做好前期的预研,并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进行详细说明。
(四)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其后全国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集中汇总数据,经审查和协调一致后,正式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娜 顾君剑
电 话:021-54046821 021-54045543
传 真:021-54045124
E-mail:TC348@cnsis.org.cn
地 址:上海市长乐路1227号
邮 编:20003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