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标准的含义是什么?
【答】 制定标准是指标准制定部门对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编制计划,组织草拟、审批、编号、发布的活动。它是标准化工作任务之一,也是标准化活动的起点。
2、什么是标准备案?
【答】 标准备案是指一项标准发布以后,负责制定标准的部门或单位,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将该项标准文本及有关材料,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存案并报告事由,以备查考的活动。
3、什么是标准复审?
【答】 标准复审是指对使用一定时期后的标准,由其制定部门根据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对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指标水平所进行的重新审核,以确认标准有效性的活动。
注意:标准复审的结果有三种:确认有效、重新修订、废止。
4、什么是标准化法律?
【答】 标准化法律从严格意义上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标准化法律是指调整涉及有关标准化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法规和规章;狭义的标准化法律,即是指198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它是我国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根本法。
广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1990年国务院第53号令
5、什么是标准的实施?
【答】 标准的实施是指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地贯彻执行标准的活动,是标准制定部门、使用部门或企业将标准规定的内容贯彻到生产、流通、使用等领域中去的过程。它是标准化工作的任务之一,也是标准化工作的目的。
6、什么是标准的实施监督?
【答】 标准的实施监督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处理的活动。其目的是促进标准的贯彻,监督标准贯彻执行的效果,考核标准的先进性和合理性,通过标准实施的监督,随时发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修订标准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