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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国家标准(送审稿)审查会在京召开

2012-09-07

20081113日由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主持承担的“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国家标准(送审稿)(计划编号:20068836-T-469)审查会在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召开。

审查委员会由来自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中国仓储协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物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等数十位专家及企业代表组成。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标准起草小组关于标准编制说明、标准技术内容和征求意见的汇总与处理的汇报,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逐句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该标准结构合理、内容科学、重点突出、描述规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规范物流中心的建设、更好地推动和促进物流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送审稿)审查,要求起草小组根据审查会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标准送审稿中的有关内容做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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