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主持承担的《物流企业客户满意度评估规范》行业标准,按照行业标准制订的程序完成了全部起草工作,目前已上报全国物流标委会,进入标准报批程序。
《物流企业客户满意度评估规范》行业标准规定了物流企业进行客户满意度评估时评估指标的设定原则与内容、评估指标的量化处理与评估指标权重的确定方法、评估数据的调查方法及具体的评估步骤,并给出了物流企业客户满意度的等级划分标准。该规范适用于《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中所规定的各类型物流企业,也适用于专业从事物流各环节作业的企业及与物流相关的服务企业,各生产企业仓库及物流相关部门等亦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