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全国项目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研制的国家标准《项目后评价实施指南》(国家标准立项编号:20100374-T-469)已经完成编制工作。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此项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提供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填写《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2011年10月31日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如没有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起草单位联系人:马娜
电子邮箱:mana@cnsis.info
联系电话:021-54046821
传真:021-54045124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1227号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
邮政编码:200031
附件1:《项目后评价实施指南》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项目后评价实施指南》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3: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