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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告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厂商识别代码注销公告(2018年09月)

2018-12-06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
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如需使用必须重新申请厂商识别代码。
厂商名称
厂商识别代码
注销日期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902290
20180912